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2024.01.05 14:19浏览量:11简介: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配备专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且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核委托人的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应当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专业知识对委托人进行误导或者欺骗。
第六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
以上是《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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