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2024.01.08 04:03浏览量:8简介: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在含义、获取方式、保护强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驰名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且具有更强的法律保护。而普通商标则未要求广为人知或享有较高声誉,且保护强度较低。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商标,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区别:
- 含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普通商标则没有这些要求,只需要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即可。
- 获取方式:普通商标通常由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或法院的认定。
- 保护强度:普通商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然而,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会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相比之下,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此外,驰名商标还可以抵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他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也不得将其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 司法保护: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如果持有人认为其驰名商标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其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该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则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而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此外,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在申请注册时,申请集体商标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而申请普通商标则无此要求。另外,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则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在许可使用时,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此外,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则可以转让他人。最后,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只需一年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 产地标记和地理商标的区别:产地标记和地理商标的区别主要在于地理标志是用来表示该商品来源于某国、某地区或某地的一种产品标志,以区别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它标示商品的质量是直接的,而商标虽然也具有标示商品质量的作用,但其使用是间接的。地理标志不受时间约束,是永久的,而商标的注册有效期满后,如果不主动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地理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此外,两者适用的规则和标准不同。地理标志适用原产地规则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而商标适用《商标法》。最后,地理标志的使用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商品的生产者,而是属于有关地域内从事有关商品生产的所有生产者,是公共财产,不得转让。而商标则可以转让。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含义、获取方式、保护强度等方面。相比之下,驰名商标的保护更为严格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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